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的公告

2020-08-28

尊敬的客户:

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〔2019〕第30号要求,为进一步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,我司将于2020年8月31日对符合转换条件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批量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方式,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批量转换范围

已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。以下贷款除外:

(一)到期日在2020年12月31日前的贷款;

(二)固定利率贷款;

(三)已参考LPR定价的贷款。

二、批量转换规则

将原合同的利率定价方式统一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式(加点可为负值),具体规则如下:

(一)转换时点等价转换,加点数值(可为负值)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20年8月发布的相应期限的LPR的差值。

(二)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。

(三)批量转换后利率重定价周期为1年,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的还款日。在每个重定价日,贷款利率水平将取重定价日前最近一次发布的相应期限LPR与加点数值之和重新计算确定。


三、批量转换时间

2020年8月31日进行统一转换。


四、温馨提示

(一)批量转换完成后,如您希望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,您可在2020年11月30日前撤销批量转换。撤销操作仅能办理一次。具体撤销操作办法另行通知。

(二)定价基准转换不收取任何费用,请勿相信我司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。


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,欢迎致电我司客服热线400-831-0030咨询。


特此公告。 


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

2020年8月2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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